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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(25件)
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(25件)
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9号
2008-02-22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9号,公布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(25件)》

【发布单位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【发布文号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9号 【发布日期】2008-02-22 【实施日期】2008-02-22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,在国务院统一部署的规章清理工作基础上,经商有关部门同意,决定对已被新的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替代的,或不适应发展需要的25件规章(目录见附件),予以废止。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 附件: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(25件)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:马凯 二○○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(稿件来源: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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